办理事项: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
办理机构: 威海市建管处综合科
办理依据: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
2.《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建建{2001}82号)
申报材料: (一)新设立建筑企业申请资质(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5.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身份证、劳动合同;
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及劳动合同;
7.验资报告;
8.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9.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10.申办劳务资质的,还须提供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证明。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升级(复印件一份,验原件),除(一)中所列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质量验收备案报告、施工安全评估报告;
3.企业近3年的财务、统计年报表;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章程;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6.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身份证、劳动合同;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及劳动合同;
8.验资报告;
9.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10.申办劳务资质增项的,还须提供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证明。
(四)企业资质相关内容变更:
1.申请变更报告(原件一份);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变更企业法人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法人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变更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变更注册资本金需提供企业章程、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7.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变更清单(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五)遗失补证:
1.申请补办的报告(原件一份);
2.在全国性建筑行业报纸或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原件一份);
3.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原件一份)。
审核程序: 1. 受理申请
2. 初审
3. 属于总承包、专业承包序列的特级、一级资质报建设部审批;二级及二级以下报省建管局审批;劳务资质市建管处审查合格后发证报建管局备案。
4. 批准颁发资质证书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申请表下载(新)
劳务分包企业申请表下载(新)
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标准下载
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标准下载
劳务分包资质等级标准下载
变更、增补相关附件材料
资质证书变更
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