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建管处:
现将《威海市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威海市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威海市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的通知〕及相关法规规定,为应对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提高紧急处置和协调救援的反应速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的突发事件,特别是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时的应急救援。
突发事件类型:各类自然灾害;各类事故灾害。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雪灾等突发性灾害天气,威海市人民政府及市气象台发布黄色及以上气象预警信息。
事故灾难。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因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坍塌、车辆伤害及自然灾害等造成的一般(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指导原则
(一)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证从业人员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建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应急处理。
(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威海市建筑业突发事件实行统一领导并实行属地管理,各市、区建管处负责处理各自辖区内的建筑突发事件,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建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三)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发生建筑突发事件时,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消除建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四)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并加强对安全防护、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的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对各类建筑突发事件要及时分析和预警,做到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动员一切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三、应急组织体系
(一)威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成立威海市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市指挥部),各市、区建筑工程管理处也应成立各自区域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二)市指挥部设以下机构:
总指挥:市建管处处长。
副总指挥:市建管处分管副处长
成员及成员单位:市建管处各科室负责人;各市、区建管处;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处施工科。施工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四、分工与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建筑行业突发事件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建筑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对各市、区建筑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市、区建管处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建筑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威建集团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建筑施工应急救援人力、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落实市指挥部的决定,调动应急处理预备队,协调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系专家组。
2、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以及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
3、负责本市建筑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工作。
(四)专家组职责
威海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专家库成员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参加建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突发事件的报告与响应
(一)自然灾害的报告响应
当接到市政府及市气象台发布的各类自然灾害预报后,办公室立即做好以下工作:
1、通过短信平台向各市、区建管处主要负责人、市直企业主要负责人、外地进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发布预警信息;
2、施工科根据气象灾害特点对市直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对管辖责任区内重点区域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职守,建筑施工现场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立即停止施工,对临建设施、现场物料、作业层进行加固,将塔吊吊钩提起,并按要求进行设置,必要时要疏散现场作业人员。
3、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体领导和工作人员,列入预备队的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立即奔赴工作岗位,进入应急抢险戒备状态,开启全部应急通讯网络系统,组织工程抢险车、吊车等处于应急抢险戒备状态,抢险工具、器材、物资、防护用具要准备到位,随时准备投入应急抢险工作。
(二)安全事故的报告与响应
1、事故报告程序
要做到“接报即报”。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按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2、事故响应
(1)启动本预案。总指挥根据报告情况,决定启动本预案,并迅速通知所有成员单位和指挥部及办公室人员。
(2)赶赴事故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六、事故的应急处理
(一)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事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二)事故发生地的建管处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应急救援后勤保障
(一)应急队伍
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一支100人的应急救援预备大队,其余市直施工企业组建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小队。各市、区建管处要根据实际,建立由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组成的应急预备队。
(二)应急物资储备
1、指挥车辆:指挥部应急车辆2辆(鲁K-99738, 鲁K-C8266),办公室车辆2辆(鲁K-K2070, 鲁K-K2071);
2、其它救援物资: 运输车辆5台(总吨位100吨以上)、铲车4辆、水泵10台、灭火器10个、土工布100平方米、探照(应急)灯具5套、麻袋2000条、电缆线500米,发电机1台。以上物资由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准备。各市、区建管处要储备各自辖区应急救援物资。
3、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应保持办公电话每天24小时畅通,各单位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系电话均要上报各市区建管处备案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汇总。
4、救援预案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预案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安全、有效、可靠,防止发生突发事件造成重大、特大或群死群伤事故。各市、区建管处负责辖区内各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审核、备案,并将情况于每年12月31日以前统计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5、宣传与培训
(1)日常宣传教育。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原则,通过各种形式向作业人员宣传各种建筑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和技能,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
(2)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农民工业校,开设相应的课程,普及应急处理及施救组织技能和防护意识。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建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特别是关键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针对各类不同建筑突发事件的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努力提高对不同建筑突发事件自救互救的能力。
八、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以突发公共事件通信联络、应急反应、现场处置、协调配合和指挥协同等为演练重点,检验建筑业处置各类建筑突发事件的能力,每年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及时对演练进行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相应的应急预案。
九、责任与奖惩
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在建筑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