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建管处:
现将省建管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决定》(鲁建管发[2008]5号)转发给你们。望以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年活动为基础,继续扎实开展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
附件:关于表彰2007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决定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表彰二〇〇七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决定
各市建管局(处、办),有关市建委(建设局):
2007年,各市根据省建设厅、省建管局的统一部署,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省建筑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各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推荐和专家复查验收意见,经研究决定,授予在创建活动和迎接建设部建筑安全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承包施工、山东普华项目管理公司监理的山东大学东校区综合科研楼等102个工地为“2007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称号(名单见附件1);授予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承包施工的济南奥体中心体育场等360个工地为“2007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称号(名单见附件2);授予潍坊高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申报、潍坊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推荐的潍坊专家公寓等19个住宅小区工程为“2007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称号(名单见附件3)。各市要根据有关规定,在2008年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对获得“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称号的承包单位增加相应的荣誉分。
2008年,各市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推进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
1、2007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名单
2、2007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名单
3、2007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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