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建管处:
现将省建管局“关于开展2008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按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根据省建管局建筑业企业持证上岗标准规定,为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持证上岗率,使我市建筑企业各项指标逐步得到规范,结合我市建筑业企业持证现状,2008年企业资质年度考核时,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不得低于90%;工人持证上岗率不得低于60%。凡低于该标准的企业,企业资质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望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尽快到主管部门报名参加培训。本年度资质年度考核,企业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给予3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期内仍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考核结果定位不合格,撤销企业资质证书。
各市(区)建管处在资质考核中,要将施工企业参加建筑业协会及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情况作为考察内容。5月30日前将考核情况、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意见等材料报市建管处综合科。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鲁建管行字〔2008〕1号
各市建管局(处、办),有关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结合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情况,经研究决定,2008年继续对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网上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
凡2007年底以前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均应参加考核。劳务分包企业的考核由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自行部署。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2007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注册类与非注册类技术人员、技能岗位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事实。
三、考核的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到山东省建筑业网站(www.sdjzy.com.cn)点击“山东省建筑业企业网络快报系统”图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资质考核系统”,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和有关数据,点击“上传”按钮完成上报。
2008年1月1日后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不参加考核,但应及时从网上资质考核系统上报有关数据(2007年建筑业总产值和工程结算收入免填)。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由资质初审部门统一办理。
(二)主管部门审核。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按照上述步骤进入“资质考核系统”,对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网上审核,并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填写“企业市场行为情况”和“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即填写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新批企业应在审核意见中注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上报。
各级建筑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建筑市场监管机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职业技能鉴定、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将2007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一年来作出的处罚决定的书面文件和相关资料报资质管理部门,作为对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审定考核结论。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审核意见按照审批权限审定考核结论,在资质证书副本中加盖考核结论章。年度考核章式样由省建管局统一制做。
四、考核结论的核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且未发生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的,考核结论为合格;资质条件未达到相应等级标准,或发生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考核结论为不合格。对不合格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根据考核的具体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或降低其资质等级,或撤回其资质。
五、考核时间安排
2008年4月10日开始网上填报,5月10日前企业完成网上填报;5月20日前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完成审核意见的填写上报;6月10日前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将考核总结、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意见等材料报省建管局;6月30日前,资质许可机关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核盖考核结论章。
六、其他
(一)为保证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的完整性,对新批准的企业和资质变更的企业要求及时完成网上资质考核系统、资质变更系统、资质备案系统和统计月报系统的上传。
(二)资质考核工作结束后,省建管局将开通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网上查询系统,无网上资质材料的企业均视为无资质企业。因此,企业必须及时从网上各个系统上报准确数据。
(三)2008年资质考核系统将于4月初开通,同时关闭上年资质考核系统,未完成上传数据的部门请于3月底前完成。
二○○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