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建管处:
现将《威海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威海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及市建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威海市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威建字〔2008〕27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行动)的时间:自4 月21 日至7 月31 日。
二、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行动,进一步推进“隐患治理年”活动,促进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总体要求
各市、区建管处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实施专项督查,特别要加强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的排查治理。
总体要求是坚持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专项行动与落实监管责任相结合,切实纠正建筑行业的违法行为;坚持专项行动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专项行动与已部署开展的“隐患治理年”第二战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
四、督查内容
在继续落实《威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威建管施字【2008】18号)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 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及重大危险源的防范措施。
主要有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边洞口、深基坑、整体提升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
(二)建筑施工现场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贯彻《威海市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情况及各市、区建管处、各施工企业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二是汛情信息预报接收情况;三是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四是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五是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汛教育、防护意识情况。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重点是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五、督查方法
(一)选取重点,实地抽查。突出对重点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的督查,特别是对事故多发地区、发生过事故的或隐患未予整改的施工企业,要强化督查、抽查。
(二)专项检查,专家评议。要充分依靠和发挥威海市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专家的作用,对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及整改方法进行专家评议,提高督查工作效能。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区建管处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督查行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切实把此次百日督查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措施,务求实效。各市、区建管处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各市、区建管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百日督查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好做法、好经验,运用典型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调度,确保信息畅通。百日督查行动期间,各市、区建管处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信息调度汇总,每3 天向市建管处报送一次工作信息。百日督查行动结束后,各市、区建管处要认真总结,并于7 月21日前将开展百日督查行动的总结报告,报送市建管处施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