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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逸品康城工程违法施工处理情况的通报

更新时间:[2008年07月04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各市(区)建管处、市直施工企业:
    威海市茂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逸品康城工程,在未办理有关基本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违法施工,现场人工挖孔桩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威海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对工程各责任单位分别给予如下处罚:
    一、威海市茂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招标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根据《威海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中1.2.1.14之规定,对威海市茂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记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5分。
    二、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基础公司未取得中标通知书、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现场人工挖孔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停工通知后仍强行施工。根据《威海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中1.2.3.1、1.2.3.8、1.2.3.9、之规定,对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基础工程公司记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6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根据企业市场行为方面的表现,综合确定2008年企业资质考核等级。
    三、威海市裕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未有效制止、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根据《威海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中1.2.4.1、1.2.4.2、之规定,对威海市裕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一次,扣4分。
    逸品康城工程建设各方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停工整改,现场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二〇〇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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