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建管处:
现将山东省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系统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建安字〔2008〕2号)转发给你们。望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建筑行业实际,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及标准化年活动的基础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八年六月二日
山东省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鲁建安字〔2008〕2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系统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有关行业主管局:
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省建设厅决定今年6月份继续在全省建设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山东省建设系统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活动主题,用心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建设系统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印发的《山东省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鲁安发[2008]8号)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制定全省建设系统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突出“迎奥运、治隐患、保安全”的指导思想,与百日督查、隐患治理和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认真落实国办发明电[2008]23号、鲁政办发明电[2008]83号、鲁建电[2008]16号文件以及4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2月25日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稳定工作、5月8日全省城市防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普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隐患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确保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活动时间:6月份。
四、活动安排
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建设系统安排以下六项全省性活动,各级各部门都要组织好、实施好。
l、宣传咨询活动:按照各级安委会统一部署,6月1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传播媒介,集中宣传建设领域的安全法规和常识,现场解答群众在安全施工(含装修)、安全用气、安全住房等方面的问题,曝光忽视安全的不良行为,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安全月生产月”活动期间,全省所有建筑施工现场、生产运营企业、公园游乐场所以及公交运输车辆,都要以活动主题和“隐患治理年”、“百日督查”、“安全奥运”等为内容,设置宣传栏、开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播发公益广告、发送公益短信,向社会公布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广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2、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竞赛活动。发动广大建筑业企业积极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大力推广以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定型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为主要内容的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改善农民工生产和生活环境,努力打造以“四节一环保”为重点内容的“绿色”施工现场,不断丰富安全文明工地内涵,从制度、设施、技术层面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3、建筑施工安全用具综合整治活动。结合贯彻《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用具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大检查,凡是不具备《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的产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控制非标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筑牢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4、“送技术下乡,送图集进村”活动。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集中印制一批房屋建筑推荐图集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免费发放到村镇,并抽调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技术人员组成服务小组,深入乡镇、农村,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民自建房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提高村镇工程和农民自建房建设管理水平,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5、城市燃气安全状况普查活动。积极与高等院校合作,结合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城市燃气专业的大学生,深入燃气终端用户和燃气经营单位,集中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力争通过普查活动,基本掌握全省城市燃气安全状况,进一步提高广大用户的安全用户意识,集中排查、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对一时确实难以整改的,要挂牌跟踪督办,并做好监控工作。
6、应急演练活动。针对夏季汛期特点,建设系统承担安全管理职责的有关行业,特别是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城市燃气以及城市防汛、房屋管理等领域,都要组织开展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救援和自救疏散演练,以次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检修、补充救援装备,充实救援力量,提高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应对能力以及职工和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建设系统和各城市安全渡汛。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在完成省里统一部署的5项集中活动的基础上,要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活动方案,并组织抓好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省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由省建设厅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明确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干部亲自挂帅,精心谋划,统筹安排,确保整个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发动、有部署、有捡查、有落实。
(二)创新内容,务求实效。要在总结前六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在搞好全省统一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和内容,突出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特点,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三)及时总结,推动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要从生产一线、企业管理、部门监管等不同层面,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建设系统保证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推动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请于7月1日前报省建设厅安委会办公室,电子信箱:sdjszf@163.com,传真:(0531)87946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