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企业:
近日,我处收到了市人大代表关于清理拆除建筑施工烂尾工棚的提议,反映以往市区范围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工棚,在施工结束后未拆除,开办了公司或作了仓库,并从多方面反映了烂尾工棚存在的弊端。为了及时纠正、治理此问题,特做如下通知:
一、各施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如有上述情况,施工企业能纠正的立即纠正,不能纠正的将情况上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二、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拆除各项临建设施,不得将其移交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挪作它用。
三、市建管处将于6月下旬进行专题检查,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企业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