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建管处: 现将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威建字〔2009〕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此次检查以各市、区为单位组织进行。一要加强对高大模板、塔机、深基坑、高处作业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二要加强对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驻地的工程的检查;三要加强对市政工程、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的检查。 各市、区要按照威建字〔2009〕113号文件要求,于9月24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告及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上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附件1:《威海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