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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建管处,各有关企业: 近期,威海强丰建筑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管理,降低文明施工标准,施工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主管部门多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上述五家企业认识不足、整改不力,情节较为严重。现将有关情况和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威海强丰建筑有限公司在逸品康城工程施工中,不能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重不达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在主管部门多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能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根据《威海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第1.2.3.8、1.2.3.9、1.2.3.12、1.2.3.14条之规定记不良行为记录,扣6分。自发文之日起吊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 二、威海市泊于建筑公司在孙家疃城中村改造2#、8#、9#楼的施工过程中,现场达不到封闭施工的要求,施工人员居住在未峻工的建筑物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重不达标,在主管部门多次下达隐患整改要求后,未按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威海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第1.2.3.1、1.2.3.6、1.2.3.8、1.2.3.9、1.2.3.12、1.2.3.14、1.2.3.20、1.2.3.21条之规定记不良行为记录,扣6分。自发文之日起吊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 三、文登市凯达建筑公司在孙家疃城中村改造14#、15#、21#楼的施工过程中,现场达不到封闭施工的要求,施工人员居住在未峻工的建筑物内,现场塔机(QTZ40)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重不达标,在主管部门多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能按要求整改。依据《威海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第1.2.3.1、1.2.3.6、1.2.3.8、1.2.3.9、1.2.3.12、1.2.3.14、1.2.3.20、1.2.3.21条之规定记不良行为记录,扣8分。自发文之日起吊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 四、威海安兴建设监理公司在孙家疃城中村改造2#、8#、9#、4#、15#、21#楼工程监理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组织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威海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第1.2.4.2、1.2.4.28条之规定记不良行为记录,扣4分。 五、威海裕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逸品康城工程监理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组织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威海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第1.2.4.2、1.2.4.28条之规定记不良行为记录,扣4分。 望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引以为戒,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努力为作业人员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高建筑业形象。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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