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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建管处: 今年以来,各市(区)建管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清欠政策措施,越级投诉上访案件明显减少。但仍有个别案件情节恶劣、影响很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宋祖杰等投诉南通一建威海分公司拖欠工资案。2009年7月27日起,宋祖杰等组织农民工20余人多次到市信访局上访,诉称在南通一建威海分公司承建的侨乡二期工程被拖欠人工工资16万元。经调查,南通一建威海分公司将施工作业项目分包给威海宏昌建筑劳务公司,宏昌建筑劳务公司又将施工作业项目非法转包给宋祖杰等4名包工头,宋祖杰等又转包给农民工,并最终导致由于拖欠工资引发农民工到市信访局上访。依据国家和省市清欠政策规定,对南通一建威海分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自即日起,一年内禁止威海宏昌建筑劳务公司在威海从事任何建筑活动;将宋祖杰、宋国献、宋视田、宋祖旗清出威海建筑市场,不得在威海从事任何建筑活动。 二、于绪刚等投诉文登市建设集团第五分公司拖欠工资案。2008年7 月2日起,于绪刚等组织农民工20多人多次到省建设厅、市信访局、市建委、市建管处等单位上访,诉称在荣成市港西镇人居城工程中,被拖欠人工工资24万元。经公安部门认定:于绪刚所提供被拖欠工资证据均系私自伪造。依据国家和省市清欠政策规定,将于绪刚、于绪飞清出威海建筑市场,不得在威海从事任何建筑活动。 三、候军岭等投诉威海顺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2009年6月23日,候军岭等20多名农民工到市清欠办上访,诉称在威海顺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合庆新村1#、3#住宅楼工程中,被拖欠人工工资8万元。在市清欠办调查处理过程中,该公司有关人员以不接电话等方式消极对待,致使农民工多次到市清欠办上访,严重扰乱了机关办公秩序。依据国家和省清欠政策规定及《威海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对威海顺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扣3分,自即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加招标活动。 四、吴柏平等投诉浙江中鑫建筑公司拖欠工资案。吴柏平等15名农民工及马建国等14名农民工分别于2009年8月5日、9月25日到市清欠办上访,诉称在浙江中鑫建筑公司承建的威高花园工程中,分别被拖欠人工工资15万元和5万元。经调查,浙江中鑫建筑公司存在的用工管理制度不落实是导致农民工上访的主要原因。依据国家和省清欠政策规定及《威海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对浙江中鑫建筑公司扣3分。 五、苏启田等投诉威海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2009年9月21日,苏启田等11名农民工到市信访局上访,诉称在威海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山海华府工程中,被拖欠人工工资2.6万元。市清欠办要求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调处情况于2009年9月25前书面报市清欠办。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置之不理,致使市清欠办无法如期回复市信访局。依据国家和省清欠政策规定及《威海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对威海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扣3分,自即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加招标活动。 六、鞠建德等投诉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安装分公司拖欠工资案。2009年9月21日,鞠建德等12名农民工到市清欠办上访,诉称在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安装分公司承建的贵和花园工程中,被拖欠人工工资34万元。经调查,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安装分公司工资发放不及时是导致农民工上访的主要原因。依据国家和省清欠政策规定及《威海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对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安装分公司扣3分。 七、郭伟等非法二包多次引发、操纵农民工上访案。经调查,郭伟等人不具备建筑用人主体资格而承揽建筑施工作业,且有多次引发、操纵农民工恶意上访的不良行为。依据国家和省市清欠政策规定,将郭伟、尹圣杰、张华健、刘中玉、赵中平、李祖强、刘重阳、王永利、张庆胜、于合坤清出威海建筑市场,不得在威海从事任何建筑活动。 请各市区将本通报精神迅速传达到所属各有关部门、单位。对被通报的企业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督导其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 二○○九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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